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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162个新型经营主体喜领政府奖补款

发布时间:2016-09-06 16:18 来源:县农委 作者:县农委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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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县农委向102个新型经营主体或生产大户兑现发放了2015年度农村大宗土地流转及合作社、家庭农场达标晋级67万元县政府奖补款。日前,县农委又向60个新型经营主体或生产大户兑现发放了2015年度农业科技品牌获奖和规模经营达标项目95万元县政府奖补款,受到广大新型经营主体和生产大户的好评。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关于大力推进三溪现代农业示范区实施意见》、《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实施意见》、《旌德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保金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关于加快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实施意见》、《关于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实施意见》、《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等十多个政策性文件,营造了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良好的政策环境,有效激发和提高了全县广大农民、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企业等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全县培育发展了一大批规模经营主体,农业各类特色亮点不断涌现。

2015年度,县政府继续对符合政府奖补政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科技品牌项目等实行奖补政策。县农委依据奖补政策和标准,联合县财政等部门,对各乡镇上报的奖补项目逐个进行现场验收,对相关奖补项目内容、证件等进行查验审核,对验收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并经县目标管理考核组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最终确定应享受县政府奖补政策的奖补对象及奖补项目,确保政府奖补资金公开公平公正,落实到每一个获奖的经营主体和达标的农业项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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