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县农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农委的悉心指导下,切实加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有关政策宣传、政策扶持和政策的监管,扎实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努力在全省率先走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农村新路。
一是政策宣传到位。发展村集体经济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第二次飞跃,有助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债务化解和管养维护,有助于精准扶贫工作的“人脱贫、村出列”,有助于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提高基层组织凝聚力和带动力。县农委作为村集体经济发展主要职能部门,通过召开县乡镇村组各级专题会、培训会,进村入户上门宣传、发放明白纸及运用电视、网络、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强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有关政策的宣传,加强“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对增加集体和农民收入的种种好处进行宣传,全面提高各村发展村集体经济及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全县顺利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二是政策扶持到位。6月份,县政府印发了《旌德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设立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1000万元,为集体经济项目提供启动资金。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中,各村也不断创新经营模式,白地镇洋川村,以闲置荒芜的小学校舍出资,通过招商和客商共同成立子公司,生产红木家具,由客商负责经营,集体经济公司每年保底收益3万元;蔡家桥镇凡村,将110余亩集体山场发包给桐岭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种植香榧,当地5户村民看好该项目,以自有的20余亩林权入股该合作社,使自己成为村集体母公司和合作社的双重股民。兴隆镇三峰村返乡创业大学生刘小俊,油桃种植项目前景看好,但扩大经营缺少资金;该村申报了30万元扶持基金,和刘小俊共同成立了子公司,由刘小俊负责经营,集体经济公司每年保底收益5万元。
三是政策监管到位。县农委按照积极稳健发展的要求,“一脚踩刹车”,加强对集体经济公司及子公司监督,确保村干部在发展中把牢“底线”、不触“红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印发了《旌德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监督管理办法》、《旌德县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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