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新闻

县人社局:践行“四种形态” 严抓监督执纪

发布时间:2016-11-02 15:22 来源:杨宏伟 吴小云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
【字体大小:

 

年初以来,县人社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挺纪在前、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系统内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给予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管住大多数,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努力实现工作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惩防机制。
  以落实从严治党为目标压实责任。局党组把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落实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制定出台了《人社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人社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等工作机制,明确和细化了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层层签订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以提醒谈话为导向筑牢防线。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是局纪检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理念。人社局制定出台的《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实施细则》,让谈话函询在监督检查中发挥重要的作用。《细则》规定,对反映性质不严重、情节轻微的一般性问题线索,反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线索,反映笼统、不具体的问题线索,采取谈话或函询处置方式。年初以来,共开展提醒谈话912人,涉及4个机关股室3个下属单位,有效筑牢了全局工作人员防线。
  以专项检查为重点纠正问题。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规定为主线,以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部署为重点、以人社窗口单位、人事考试、劳动监察、社保基金监管、工作人员上下班等为主要抓手,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对上述权利相对集中且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窗口单位主要专查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能;人事考试主要专查是否按规定的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劳动监察主要专查执法人员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工作人员上下班主要专查上班不在状态,是否存在迟到早退等问题。今年以来,累计开展专项检查14次,明察暗访21次,纠正问题4个,涉及工作人员7人,全部按局内部管理规定该批评的批评,该通报的通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