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水更绿、山更青”,人与自然、人与社会更和谐的生态旌德,我县日前出台《旌德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我县围绕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道管理保护体系,确立了构建县、镇、村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境内跨乡镇河道、重要支流及县境内水库等主要河库设立县级河长,由县四大班子领导担任。县级河长由县直部门或相关单位协助开展河长制工作。各河道所在乡镇、村(社区)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党委、政府或村(社区)组织负责同志担任,并重点从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河流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强化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监测、推动河道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强河道岸线及采砂管理、加强行政监管与执法协调解决河道管理等七个方面抓好河长制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确保到2025年底,全县河道管理保护体系健全完善,河道管理依法有序,水资源、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水生态得到有效恢复,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道管理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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