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近日,由于人员变动,县审计局重新签定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局党组书记、局长分别与5名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分管领导分别与分管的股室负责人进行签订,做到分工明确,层层负责。
各股室(中心)、经责局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责,带头贯彻落实《审计组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具体事项规定》、《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和《审计署关于严禁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获取非法收入的通知》的规定,确保审计组和审计人员依法审计、廉洁从审。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兑现、评先、评优依据,对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干部,考核实行一票否决。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责任范围、责任内容以及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审计事业服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