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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禁止垂钓、游泳等活动

发布时间:2017-08-14 17:22 来源: 作者:朱于斌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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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上午,在旌德县城饮用水源——白沙水库水库库区附近,县水务局水政执法人员与白沙水库管理人员正沿着水岸进行巡逻。

据了解,我县结合实施河长制,围绕“一河一策”“一库一策”,发布了《关于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垂钓、游泳等活动的通告》,白沙水库、丁家山水库等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全面禁止垂钓、游泳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体的活动。通告指出,对违反以上禁止规定,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由县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组织进行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体的活动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垂钓、游泳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饮用水水源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饮用水水源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同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环保热线:12369;水务热线: 860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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