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县运管所以“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为主题,召集三家出租车公司负责人召开出租汽车规范经营行为会议。
会议要求出租汽车经营者要依法经营、文明服务,做到不拒载、拼客、甩客、宰客、高收费、无故中断运营服务等经营行为。经营者在运营服务中,要举止文明、服务周到,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卫生。同时还要求出租汽车经营者强化安全运营意识,出租汽车经营者要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运营前后例行检查,保持车辆安全设施完好;谨慎驾驶,礼貌行车,做到不超速、不抢道、不闯红灯、不乱停乱靠、不随意调头、在车内不抽烟,行车时不拨打手机等不文明行为。对运营过程中出租汽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随意涨价等行为将会同物价部门坚决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出租汽车运输市场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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