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就业脱贫工作,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在家门口实现居家就业或参与公共服务,近期,兴隆镇在县人社所局的指导下于全镇贫困村及非贫困村开发农村保洁、保绿、保安、护路等辅助性岗位。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辅助性岗位人员的聘用程序。各村根据开发的岗位,由贫困劳动者本人向村两委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各村根据岗位设置和上岗条件,在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中筛选,由村推荐,各岗位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给镇人社所、扶贫工作站审核,审核合格后签订服务协议,就业补助经费,由镇财政所直接打卡发放到贫困劳动者手中。
通过镇村合力,最后在全镇4个村每个村分别聘用了1名辅助性岗位人员。辅助性岗位聘用人员确定后,他们将与所在村签订辅助性岗位服务协议,可以获得每人每月800元的岗位待遇,并享受所在村统一购买人身伤害意外保险。
辅助性岗位的开发,使贫困户真正实现居家就业,不仅能得到相应的岗位补助,还能照顾家庭和上学的孩子,有助于贫困户稳定脱贫,助力全镇脱贫攻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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