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开展广播电视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广电发[2018]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广播电视台违规广告播出情况自查报告之内容,县文旅委于11月26日对县广播电视播出广告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结果来看,旌德县广播电视台播出的广告均为电视广告,播出广告的内容符合中央、省及市相关要求,不存在内容低俗、格调和品位低下、超时超量、不按规定播放、黄金时段超时、购物短片广告超时等问题广告,没有播放医药、烈性酒、投资回报预期、招商加盟微商、投资理财、收藏品和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问题的广告;旌德县广播电视台播出的各类公益性广告占比超过30%、黄金时段超过6条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