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颁布施行后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兴隆司法所深入兴隆中心小学举办“宪法”进校园法治讲座,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为该校的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宪法法治课。
讲座由兴隆镇司法所所长姚菊霞授课,姚所长精心制作了ppt,巧妙地运用“小黄人”讲故事的方式从宪法的序言、总纲开始,阐述了我国宪法是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重点讲解了宪法的构成、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徽的由来等内容。期间,还引用了大量司法实践中的宪法事件,将抽象、枯燥的宪法条文用浅显易懂的宪法故事予以说理解释,授课内容丰富,生动有趣,深受学生的喜爱。
当天,兴隆中心小学六年级班级师生共50余人聆听了讲座,通过宪法法治课的学习,帮助学生们在心田播种了一颗法治的"种子",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融入到学习与生活的方方面面,营造了良好的校园法治教育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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