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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镇人社所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格认证工作

发布时间:2018-12-25 11:36 来源:兴隆镇 作者:王芳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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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兴隆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8年度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全面结束。为了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格认证工作,防止发生多发、错发养老金,兴隆镇人社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工作,切实让广大居民享受这一民生工程政策。

一是广泛宣传。在各村务公开栏张贴通知、手机微信以及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宣传,确保每一位待遇领取居民都能了解并积极配合认证工作。同时要求村协理员严格执行生存认证工作要求,不弄虚作假,认真做好认证登记工作。

二是形式多样。村协理员针对大多数居民通过走访入户方式进行上门认证,外出的居民则通过视频认证、电子照片认证、电话认证等多种方式进行认证,最大限度的方便了认证居民,同时要求全面取消集中资格认证,力争做到让群众不跑路就能完成认证手续。

三是严格审查。对于完成认证的居民继续按政策规定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认证的居民,予以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对于死亡未上报人员,一经发现,及时停止发放待遇并进一步核实,对有死亡冒领、重复领取的人员,及时上门追缴,责令限期退还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

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2018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生存认证工作。全镇已通过认证1992人,未认证4人,未通过82人。通过此次资格认证工作对问题人员及时终止发放待遇,切实保障了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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