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突出抓好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基础,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实现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巩固提升,兴隆镇推行了“提示单、检查单、交办单、报告单”的“四单”工作法,通过月初提醒、月中检查并交办、月末反馈及“回头看”,推进各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月达标”。
月初制发“提示单”,提前提醒。每月初,根据上级组织部门工作要求,制发月组织重点工作提示单,在明确各党组织每月基本党建工作任务的同时,认真梳理党员发展各阶段的时间节点,做好党员发展的工作提示及各环节的党委预审,实施党员发展“月提醒”。在遇组织生活会、专题教育等重点工作时,拟定工作的标准和程序在月提示单上一同下发,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的程序和步骤。
月中制定“检查单”、发布“交办单”,现场督导。每月中旬,结合月初“提示单”,制定细化的“检查单”,采取实地查看的方式逐项检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查看工作开展是否符合程序规范,软件资料是否存在“造假”,总支工作是否向支部延伸并得以夯实。根据现场检查结果,联合镇纪委发布“交办单”,规定时间节点,要求按时完成问题整改及工作开展。为确保整改到位,由镇党建办选派业务骨干在月末分别驻守党组织,在起到监督作用的同时,提供工作指导。
月末上交“报告单”,确保落实。要求各党组织根据“交办单”的问题,从严加强整改工作。在整改结束后,各党组织上交“报告单”及相关佐证材料,交由镇党建办复核、镇纪委存档,并将整改结果作为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及村级党建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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