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旌德县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在县卫健委召开,共商建立定期交换正常死亡、死亡销户及非正常死亡等相关数据交换共享及比对机制。县卫健、民政、公安及县疾控中心等部门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参加联席会议。
联席会上,县疾控中心简要汇报全县2016—2018年死因监测工作及2019年1—4月死因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各部门交流讨论近期相关工作,确定工作联络员。会议学习了省民政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正常死亡人员死亡证由医疗卫生机构签发,非正常死亡人员死亡证由公安司法部门签发,并对死亡证格式、填写要求、补发等具体事项作出具体规定。禁止村委会、社区委、村卫生室、逝者生前单位等不适格主体开具死亡证明。会议确立了数据交换联络员,每月15日交换各自部门的死亡人口数据,数据的交换和互通对工作有重要意义。公安机关对通过数据交换比对发现的死亡未销户人员,根据相关户口管理规定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民政部门根据同级卫生计生、公安部门提供的正常死亡人员信息、非正常死亡人员及销户信息,及时与城乡低保、优抚对象、特困救助对象等数据进行比对,严防出现救助对象死亡继续发放补助金现象;卫生计生部门通过数据交换共享,提高死因数据质量,确保人口死亡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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