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调解工作体系,近日,三溪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据了解,三溪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设在镇人社所,主要职责是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调解本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监督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的履行,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调解仲裁机构开展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相关工作等。调解中心人员由镇人社所、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主任由人社所所长担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业务上接受县人社局、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导。
为确保调解工作正常有效开展,三溪镇已建立健全该调解中心的调解工作程序、争议调解组织工作职责、调解员行为规范等制度。下一步,该镇将对组成人员进行系统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以全面提高调解员业务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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