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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成功执结17位工人工资款33万

发布时间:2019-07-25 10:17 来源: 作者:雷梅洁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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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过转账系统发放完涉及17位工人的33万工资款和赔偿金之后,县法院执行法官终于松了一口气。“这个案件涉及人数比较多,而且都是工人的血汗钱,33万多元能够全部执行到位也是出乎我的意料的。”承办法官认真地说道。

胡某等17位工人原是在旌德某饮品公司工作。2018年10月,该公司在公司微信工作群众发布通知,决定解散员工,并向部分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于2018年10月22日解除。其后,双方因当月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待遇发生纠纷,多次协商无果下,2019年4月22日,经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旌德某饮品公司支付胡某等15位工人工资、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共计306948.88元。2019年5月24日,经县法院依法判决旌德某饮品公司支付秦某、郭某等2位工人工资、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共计28100元。但该公司仍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胡某、秦某等17名工人遂依法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发现该公司已经债台高筑,不仅在旌德法院有执行案件,在浙江一法院也有执行案件,且只有一台机器可供执行。在两地法院多次协商后,执行法官先行将该公司机器查封变卖,保证了17位工人工资款和补偿金的发放。

2019年7月10日,经过多日的努力,执行款终于到账了!执行法官迅速组织,为17名工人发放了这“迟到”的33万余元工资款和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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