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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全力推进2019年度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9-08-12 11:03 来源: 作者:朱于斌 方雅婷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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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应急局、财政局、住建局、国寿财险旌德县支公司联合印发《旌德县2019年度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在全县开展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完善应对灾害金融支持体系,探索政府通过购买商业保险进行风险管理的新模式,帮助广大参保农户提高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

《办法》规定参保范围为全县境内具有本地农业户籍的农村居民,其住所坐落于镇村(社区),一直有人居住的房屋,包括整栋房屋和单建厨房(有多处房屋的农户限保一处房屋,以户口簿和保险标的清单认定的为准),保费标准为每户16元,由省和县财政按4:6比例分担,无需农户承担。

为推进2019年度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我县建立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县应急局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制订农村住房保险制度、标准和办法,举办了2019年基层灾害信息员暨农房保险工作培训会。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增强农民群众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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