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初步成果通过省级核查,标志着旌德县完成县级国土调查。
2017年10月8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以《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拉开序幕。根据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该县成立专门组织,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强调查宣传,全县上下全力以赴,按时按质完成了全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前期外业调查工作。目前,该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初步成果已通过县级自检、市级检查,并于2019年8月22日通过省级全面检查,成为全省第七批次10区县之一上报国家,将接受国家级核查。
通过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全面查清全县各类国土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国土利用基础数据,确保国土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靠,健全土地等自然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监测和快速更新机制,推进国土调查数据综合分析应用和社会化共享,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健康旌德”建设提供全面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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