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力度,9月3日,兴隆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迎国庆集中教育学习。
教育会上,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上级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庆期间全镇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重申了社区矫正管理有关规定,就国庆节期间对服刑人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告诫社区服刑人员在国庆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人机不分离,实行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日报告制度;二是遵纪守法,不做违法乱纪的事,不参与越级上访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活动,不参与涉黑涉恶、涉邪教等违法犯罪的活动;三是工作人员每天将通过电话、微信信息平台不定时抽查服刑人员的实时动态。
通过此次教育学习活动加强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工作,强化了社区服刑人员的纪律意识,提高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观念和思想觉悟,为确保国庆节期间及今后继续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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