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机关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继续开展民主考评人民满意机关、百名股长和基层站所长(简称“三评”)工作。
今年“三评”工作方案在学习借鉴、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做了适当调整。一是在考评内容上。今年“三评”工作方案都增加了作风建设要求,明确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三十条”、省纪委“十个严禁”,以及市、县作风建设等相关规定纳入日常督查工作内容。二是在考评方法上。人民满意机关工作考评继续采取集中测评、日常督查考核以及重点工作考核三方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重点工作考核在招商选资、信访综治维稳、计生、党建等重点工作考核基础上,增加美好乡村和城市建设工作考核。百名股长考评进一步细化分类考评,根据参评股长工作职能和特点,分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三大类考评,其中新增的公共服务类主要是垂直单位(税务、银行、电信等)服务窗口负责人。基层站所长考评继续采取日常督查考核、部门考核占、乡镇考核和乡镇集中测评四部分组成。三是奖励名额。人民满意机关党群部门奖励名额不变,新增“领导机关(县委常委所在单位、县人大办、县政协办)最多不超过3个”规定;政府工作机构类和公共服务单位类分别增加1个奖励名额。四是在结果运用上。参照市民主考评做法,人民满意机关惩处新增“下一年度该单位不得推荐、提拔、重用干部;一年内不得评为县级以上文明单位”的规定。不满意股长和基层站所长惩处新增“凡评为不满意股(站)长的,其股室(站所)工作人员当年原则上不得评优评先”规定。(查日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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