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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3-11-05 14:49 来源: 作者:cmsadmin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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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着力提升我县整体科技实力和科技竞争力,构建具有地方产业特色的创新体系,结合我县实际,县委、县政府适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县科技事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里程碑。
    
《意见》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五大方面16项具体内容给予相关政策扶持与规定。一是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要求:力争到“十二五”末,全社会研发经费占生产总值的比例超过2.04%,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16%等。二是在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方面规定:支持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主体,对企业承担的国家级、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分别给予所获经费的12%6%的配套支持;支持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给予5万元补助经费;支持企业研发投入,对获得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奖励8万元、5万元等。三是加快技术创新载体建设:加快科技园区建设和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对新批国家级、省级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加快农业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对新批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园区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四是强化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对新组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奖励;加快科技中介服务平台建设,对知识产权代理、科技投融资等中介服务机构,择优给予3-5万元奖励。五是强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保障,分别从人才、知识产权、投入、创新环境及组织5个方面给予强有力的保障。特别是在投入保障方面规定,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设立科技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县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50万元的科技计划项目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我县科技攻关计划、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科技平台和环境建设等;为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创新领域,县设立不低于500万元的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风险投入为补充、全社会共同投入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创新投融资机制。(县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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