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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荣获“2009—2012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4-01-23 10:19 来源: 作者:cmsadmin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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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县教体局从宣城市教体局捧回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20092012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荣誉牌匾。

近年来,我县坚持体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方针,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积极实施《旌德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不断加强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发展单项体育协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大力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目前,全县70%以上行政村(社区)建有“一场两台”(即篮球场和乒乓球台)、健身路径等体育健身设施,60%的乡镇建有省级全民健身广场,市民健身活动中心、旌德中学塑胶运动场先后建成投入使用,梓阳学校风雨操场开始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基层体育健身场地和设施条件,方便了城乡居民参与体育健身。

    此外,我县每年利用“元旦”、“三八”、“五一”、88日健身日、“国庆”等节假日,举行长跑、拔河、乒乓球、篮球、围棋、象棋、健身操等丰富多彩的群体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其中迎“国庆”职工篮球赛已连续举办30多届,成为深受群众欢迎的传统体育品牌项目。在2013年成功举办首届县直机关运动会的基础上,2014年我县将筹划举办全县美好乡村运动会。另外,各体育社团及晨晚练点自发组织的群众健身活动遍布城乡、十分活跃。目前,全县城乡群众的健身意识不断增强,投身体育活动的热情空前高涨,全县群众体育活动方兴未艾。

据悉,“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是我国群众体育工作的最高奖项,每四年评选一次。这次成绩的取得,充分展示了我县体育事业的发展成果和秀美旌德的建设成就,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各项社会事业的蓬勃发展,加快秀美旌德建设步伐,提供了强健的体质保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文化基础。(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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