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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着力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4-07-17 16:39 来源: 作者:方国强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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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召开的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共收到代表议案1件、建议93件,涉及工业、农业、交通、民生、美好乡村建设等多个方面,分别交由27个部门办理。为了解这些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日前,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对口工委具体督办,通过上门督办、跟踪督办、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大督办工作力度。督办过程中,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不到位的,提出督办意见,限期落实。同时对议案建议的办理明确提出“四有”要求。一要有沟通。承办单位要在建议办理前,认真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切实弄清代表要解决的问题;办理中,主动邀请代表到现场视察,当面报告办理措施,征询改进意见;办理后,及时与代表见面,报告办理结果。对由主、协办部门共同办理的建议,相互间应加强联系,共同商讨解决办法。二要有方案。承办单位要在实地调研和征求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对每件建议的办理制定具体方案,保证办理方案切实可行并符合群众的意愿。三要有落实。承办单位要把建议办理纳入本单位的重点工作内容,认真部署,抓紧落实。防止临近办结时限,再匆匆忙忙办理,敷衍了事。若督办中发现有落实不力,搞形式主义的,将限期重新办理。四要有反馈。每件建议办理完毕后,应以公文的形式及时答复代表,同时附《征询县代表议案和建议办复意见表》,征求代表意见。并将该建议办理情况连同代表意见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据了解,县人大常委会在年底前还将开展一次集中督办,届时将组织代表实地察看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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