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县财政、农委、林业等单位负责人作了表态性发言,县纪委分管书记就纪律审查工作做出安排,宣读了《旌德县2015年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最后,黄涛英指出,加大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查处,是党中央对当前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部署。县委态度鲜明,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纠正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到位、管理不到位、意识不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切实解决反腐败“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现象,自觉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黄涛英强调,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既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项民生工程。一是要紧盯村(居)“两委”成员、乡镇(街道)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以及县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严肃查办“小官巨腐”型基层党员干部。二是要抓住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领域中违规违纪违法、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四类重点问题。三是要建立定期排查制度,拓宽线索来源渠道,严格按照“一图四表”规范问题线索管理流程,建立问题线索台帐,实行定期对帐、销号管理。四要坚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强化“抓早抓小、快查快结”新理念,加强纪律审查工作。对履职不到位的,要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严肃责任追究。
黄涛英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明确措施,压实责任。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践行“五严守十不准”规定加强自身建设,强化主责主业意识,注重部门的衔接和配合,通过组织协调、查办案件、监督的再监督等方式开展工作。
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单位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委局科室主任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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