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旌德要闻

我县决定表彰第二届十大好人

发布时间:2015-12-15 09:00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
【字体大小:
 

       128,县文明委发出《关于表彰旌德县第二届十大好人的决定》。

      《决定》指出,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展示全县公民道德建设丰硕成果,引导广大群众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崇德尚善、见贤思齐,为实施全域旅游战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县文明办组织了旌德县第二届十大好人评选活动。经各乡镇、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层层推荐、相关部门把关、宣传公示、评委会评选和县文明委领导审定等程序,县文明委决定授予师丰收、吴桂花、汪时平、张文和、凌根娣、夏万余、喻民农、汪兴会、许爱香、王友国10名同志“旌德县第二届十大好人”荣誉称号。

      《决定》希望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宣传“十大好人”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在全县上下迅速掀起“学习旌德好人,宣传旌德好人,崇尚旌德好人,争当旌德好人”的热潮,推进全县城乡文明程度和全民文明素养的进一步提高,为实施全域旅游战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据悉,旌德县第二届十大好人颁奖典礼将于1222晚举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