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加强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倡导志愿服务,落实“门前三包”,
今年我县在城区主次干道管理实行“路段长责任制”,即每条道路确定一个路长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路长,牵头负责该条道路的城市管理工作;每条道路分成若干段,县直单位为段长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段长,具体承担本段县城管理相关工作。县领导联系路段。实施范围为城区14条主次干道。
按照职责要求,路长单位要组织路段长单位开展“门前三包”巡查,对路段长单位履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与联系各路段的领导加强沟通,帮助解决各路段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汇总路段长单位反映的问题,及时抄告相关职能部门处置。段长单位要进行市民素质宣传,围绕省级文明县城重点宣传内容,在包保路段开展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宣传教育活动,协助社区和相关部门共同营造文明创建氛围。在包保路段开展“门前三包”巡查,宣传“门前三包”知识,劝导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的行为。同时开展志愿服务、文明创建督查和协调解决所在路段城市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
路段长责任制的实行,标志着我县逐步形成县领导和县直单位包路段、联社区、进网格、点线面结合抓文明创建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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