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巡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通过巡察能够更好的发挥党内监督的纠错功能,推动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提升、自我完善的能力。巡察是县委履主体责任的具体举措,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
会议强调,主动接受巡察是各级党组织必须遵守的政治规矩。被巡察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巡察。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决不能遮遮掩掩、避重就轻;对巡视组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决不能拖拖拉拉、语焉不详;对巡察组开展的专项检查,决不能蒙混过关、欺骗甚至对抗组织。要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对整改工作要紧盯不放,确保整改不到位不撒手、问题不解决不收兵。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而出现呆账、坏账问题的,要严肃问责,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会议要求,巡察组要强化责任担当依纪依规巡察。要进一步理清巡察的性质,要明确巡察定位,聚焦两个责任落实。要突出巡察重点,紧扣六大纪律和“四个着力”,要创新方式方法,发现问题线索。要敢于担当,把发现问题作为主要目标,把查处问题作为衡量巡视巡察工作的评价标准。巡察组要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观念,把思想统一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上来,以坚定的态度、坚强的领导、坚实的作风履职尽责。
会上,县委巡察办还对巡察相关业务进行了培训。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实现县委巡察全覆盖要求,此轮巡察共组建2个巡察组,对县公安局、蔡家桥镇两个单位进行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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