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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召开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常规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

发布时间:2017-08-02 20:45 来源:县委巡察办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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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8日上午,十五届旌德县委第四轮常规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传达了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对第四轮巡察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并宣布巡察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的决定。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郑晓军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龚志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张榴平出席会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汪仲明主持会议。县委巡察办、第一、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第四轮8个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巡察是县委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举措,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通过巡察,县委更加清楚的了解到下级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遵守“六项纪律”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巡察工作,就是对被巡察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次全面检查,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一次深入体检。
  
  会议强调,主动接受巡察是各级党组织必须遵守的政治规矩,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否主动支持配合、自觉接受监督,是一个十分严肃的政治问题。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被巡察单位要做到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被巡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要对巡察整改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解决一些难点问题,班子成员要在分工范围内落实整改任务。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要以一定的方式公布,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
  
  会议要求,巡察组要强化责任担当依纪依规巡察。要提高政治站位,要聚焦“两个责任”落实,突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三个重点,围绕“五位一体”发展战略,紧扣六大纪律和“四个着力”,创新方式方法,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要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观念,把发现问题作为主要目标,把查处问题作为衡量巡察工作的评价标准。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树立良好形象。
  
  会后,县委巡察办还针对本次被巡察单位都是群团组织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了相关巡察业务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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