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确保人工增雨作业时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目的:缓解旱情。
二、作业时段:2026年4月3日0时至5月31日24时。
三、作业区域:旌德县版书镇/兴隆镇。
四、作业装备:BL型火箭发射装置。
五、注意事项:
1、作业点所在行政区域政府应做好人工增雨作业安全宣传、教育等有关工作,广大群众应相互转告。距离作业点100米内,严禁非作业人员围观和从事其它活动。
2、火箭弹正常工作时,在空中爆炸解体成絮状碎片(≤100g)自由飘落。
3、发现落地火箭弹残骸时,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请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应立即撤离该地点。现场发现人员要立即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气象局。如捡拾后自行拆卸、藏匿或转卖等,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4、发生意外事故,请立即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气象局。
六、旌德县气象局联系电话:0563-8022151,18956305901。
敬请广大人民群众在人工增雨作业期间切实注意安全,并广为宣传、互相告知。
旌德县气象局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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