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旌德县关于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24年10月21日,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旌德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政办[2024]49号文件,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政策实施期限已到。为做好政策延续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周边城市工作经验,起草了《旌德县关于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
2.优化现房销售方面的具体举措是什么?
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稳妥推进、以点带面”原则,不断提高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的比重和规模,从源头解决“交房难”“入住难”“办证难”等问题,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房、交房即办证”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新模式,探索建立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3.对于居民购买有哪些补贴政策?
对于个人在我县购买家庭唯一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和购买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新建非住宅类商品房,给予购房补贴,补贴金额等同于购房人所缴纳的契税金额,补贴金额按照四舍五入方式精确到个位数。对于符合国家生育政策条件,有未满18周岁子女的二孩、三孩家庭,在我县购买家庭唯一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二孩家庭额外补贴200元/㎡(单套上限2万元),三孩家庭额外补贴300元/㎡(单套上限3万元),三孩以上家庭不享受额外补贴。同时满足上述两种购房补贴条件的,可以重复享受购房补贴。
4.老旧小区自主更新工作还会继续推进吗?
继续推进实施老旧房屋自主更新工作,发挥政府协调服务职能,通过“政府政策引导、业主自筹建设,鼓励国有企业参与运作”的方式,推进老旧房屋自主更新。
解读机关:旌德县住建局
解读人:张智文
咨询电话:0563-860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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