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县有医疗卫生机构 94个,其中医院4个,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88个。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卫生院10个、 卫生室58个、诊所 1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专业公 共卫生机构2个。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 心1个,妇幼保健院1个。年末卫生技术人员 1065人,其 中执业(助理)医师 394人,注册护士462人。医疗卫生机 构床位实有床位826张,其中医院704张,卫生院 102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张。全年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 974970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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