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旌德县安旌高速三标段施工工地存在扬尘防控不到位问题”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宣城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旌德县安旌高速三标段施工工地存在扬尘防控不到位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旌德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县交运局督促施工企业:
(一)要求整个施工按照市生态环境局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组织实施;
(二)与路面接线地点要硬化,每天安排车辆冲洗污染路面,洒水降尘,有裸露土的做好覆盖,确保无扬尘污染;
(三)项目部制定的整改措施要按照市生态环境局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落实到位。
四、目标任务
按照“永临结合”原则,完成施工区域与村道交叉结合处道路硬化,购置雾炮车,设置专人、专用洒水降尘车辆常驻施工区域,施工期间加强道路冲洗、清扫、洒水降尘作业,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完成施工区域(除施工出入口及弯道影响行车视线等区域)封闭,并设置彩钢瓦围挡,对施工现场裸土进行覆盖,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已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相关要求,常态化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治理。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企业已按照要求做到立行立改,经核查,2024年12月已完成整改,符合销号验收条件;2025年4月已通过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验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宣城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3-3010821
电子邮箱:849860192@qq.com
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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