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保障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2月1日零时起(按入院时间计算),取消黄山市人民医院就医享受宣城市域内三级医疗机构报销待遇,恢复省内市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正常报销待遇。2024年12月1日后前往黄山市人民医院就诊的广大参保人,需要按要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请广大参保职工、城乡居民关注政策变化,同时也感谢大家对医保工作的大力支持,如需咨询,请致电:0563-8606232、8606233(城乡居民医保咨询电话), 0563-8606235(职工医保咨询电话)。现将2024年11月21日公告予以更正。
特此公告。
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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