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上午,县委书记吴忠梅调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并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县委副书记王沧浪、副县长刘乐乐参加。县直有关单位和各镇主要负责人,部分村党组织书记陪同调研或参加座谈。
会上,县农业农村局汇报了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情况。县委组织部对《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管理和监督的若干规定》(讨论稿)进行解读。部分镇、村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做法、问题和建议作了发言。
吴忠梅指出,农村集体“三资”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农业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对保障农民群众利益、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摆在重要位置,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全面提升工作质效。
吴忠梅强调,要进一步修改完善《若干规定》,精准把握“管理范围、规范程序、促进发展”三个定位,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底数清晰、运行高效。要切实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压实村级、镇级、县级责任,强化业务培训,落实“村账镇管”,严格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各级业务素质。要以管理促发展,通过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这个关键,持续发展壮大农村产业、集体经济,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注入活力。
王沧浪、刘乐乐就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修改完善《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管理和监督的若干规定》(讨论稿)作了要求。
会前,吴忠梅等先后前往俞村镇财政所、俞村镇俞村村、旌阳镇柳溪村、旌阳镇瑞市社区实地调研,通过看展板、听介绍等方式详细了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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