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和省、市国动办统一要求,为检测我县防空警报的性能和效果,熟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定于2024年9月18日上午9时18分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9月18日上午9时18分至9时33分。
二、试鸣范围
旌德县城区及篁嘉经济开发区,通过城区15个防空警报点的固定警报器发放警报。
三、鸣放形式
防空警报试鸣使用全国统一的人民防空音响警报信号,即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具体鸣放规定如下:
1.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三分钟;
2.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三分钟;
3. 解除警报。连续鸣三分钟。
此次试鸣属于正常的防空警报试鸣,请广大居民和过往旅客在听到警报信号后,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城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商场(大型超市)可结合防空警报试鸣自行组织疏散演练。
特此通告。
旌德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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