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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公积金使用“再升级”

发布时间:2024-04-23 17:15 来源:中安在线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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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公积金新政,在使用范围、使用对象、使用方式和托底保障方面进行升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民生保障作用得到进一步释放。

“以前只知道买房、租房可以提取公积金,没想到现在家庭‘因病致困’也能提取公积金,而且线上、线下办理便捷高效,实在太好了!”最近,宣城缴存职工张女士正为家里老人的住院治疗费用犯愁,在听说住房公积金有大病提取政策后,张女士携带材料在市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提交了业务申请,当天下午支取的公积金就汇入指定银行卡内,一解张女士的燃眉之急。

据悉,为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在我市城镇老旧小区的自住房加装电梯或电梯更新改造,提取总额不超过该户应承担费用。使用对象“再升级”,缴存职工在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经子女、双方父母同意后,可申请提取他们的公积金;使用方式“再升级”,参加我市商品房“以旧换新”活动换购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的,可提取本人、配偶、子女和双方父母的公积金,仍不够支付置换购房款的,还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覆盖范围“再升级”,取消异地购房、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户籍限制,我市缴存职工家庭在异地购房或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再受户籍限制,与我市购房、还贷提取政策保持一致;托底保障“再升级”,扩大大病住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病患者范围,从原先的职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扩大至职工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为“因病致困”职工家庭提供更为人性化的帮助。

为加大新政知晓率,连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走进置业有限公司、媒体直播间,多渠道开展相关政策解读和宣传,同时了解购房群众及开发企业的关切和需求,切实提升公积金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王骏龙 徐栋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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