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旌德县公管局严格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信息修复办法(试行)》规定,认真履行修复程序,截至目前,该县共为3家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受到了社会好评。
县公管局始终关注受到信用处理企业的平时表现情况,通过询问相关单位和人员,在确定受信用处理企业没有再次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况下,向这些企业宣传相关政策,告知办理信用修复所需材料及程序。在企业提供了完善的材料后,该局都在第一时间完成了信用修复,使企业顺利参与市场竞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共0条评论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