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旌德县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党建引领,切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向纵深发展,有力推动全县法治建设迈上大步发展的新台阶。
率先垂范,主要领导带头学法。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县法治宣传、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纳入县委巡察及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学习计划,纳入重点普法目录,纳入“八五”普法讲师团授课内容,多管齐下,全面推进。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委党校主体班次,设置《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题课程。每年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
贯彻落实,“一把手”集中述法。将推进法治建设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和领导干部提拔重用考核指标体系。连续2年在全市率先召开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评议会,并在全市首次将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纳入述法范围。通过述成绩亮点、述差距不足,使党政“一把手”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
实地督察,压紧压实法治责任。在提升规范性、协同性上下文章,不断增强法治监督效能。加强法治督察与县委巡察协同机制,围绕各镇各单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等方面的重点内容开展进驻式督察。明确计划报批、实地督察、督察反馈、督促整改等程序环节,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实地走访、座谈访谈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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