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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人武部装备器材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2 17:07 来源:旌德县人民武装部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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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旌德县人武部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D2023-01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9日

采购日期: 2023年12月12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泰州普力斯警用装备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靖江市生祠镇红光工业园区18号

成交金额:253560.00元

采购人名称:旌德县人民武装部

地址:旌德县旌阳镇政务区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方式:0563-375848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梓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旌德县旌阳镇城东路凤凰国际102-202

联系人:赵工

电话:13866968606(办公电话)

公告期限: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3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旌德县人民武装部、安徽梓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旌德县旌阳镇政务区、旌德县旌阳镇城东路凤凰国际大门口,联系电话:0563-3758480、1386696860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旌德县财政局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0563-860379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附件:最后报价书

  




旌德县人民武装部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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