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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2023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8 15:57 来源:旌德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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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我县将于10-11月开展2023年度教师资格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对象

1.尚未进行首次注册的或 5 年注册周期有效期届满的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含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招聘、与当地在编公办教师同等工资待遇的聘用教师);

2.尚未进行首次注册或 5 年注册周期有效期届满、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聘用在岗教师;

3.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条件的人员。

注册对象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且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包括专任教师、教学与管理“双肩挑”人员以及承担实验教学、心理健康教育、少先队工作、教育信息化运维等专业人员。列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象范围的人员,均须按时申请定期注册。

二、时间安排

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本人申请时间范围为10月7日-10月20日,学校审查时间范围为10月7日-11月7日,县级审核时间为11月21日-11月30日,市级复核时间范围为12月1日--12月16日。“定期注册日期”以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信息系统中的设置为准。

三、注册程序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定期注册的程序如下:

1.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 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一“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并按规定提交材料。

2.学校审查。申请人所在的任教学校负责对其提交的注册材料进行审查,按照教师管理权限,统一由学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3.县级审核。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对学校报送的申请人提交的注册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出“注册合格”、“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的注册结论。注册结论要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4.市级复核。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教师注册数据进行汇集复核。

5.省级备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全省教师注册数据进行汇集备案。

6.注册完成。按照教师管理权限,教育行政部门将注册结论填写至申请人提交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同时,按照要求做好“定期注册贴”的申领、打印、粘贴及验印。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首次注册的教师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考核证明,考核结果需注明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5.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二)定期注册的教师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考核证明,考核结果需注明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5.注册期内的各年度考核证明,考核结果需注明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6.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原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五年继续教育学时需满360学时。


旌德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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