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评选过程让群众参与、评选结果让群众认可,根据《旌德县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县评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的旌德县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含备选对象)予以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4月10日前,以电话方式向旌德县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旌德县总工会)反映,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0563-8021413。
旌德县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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