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旌德县政务服务中心城管窗口依法范门头广告政务审批,多措并举,畅通生命通道。自2018年12月以来,城管窗口办理2000多件行政审批,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旌德县结合实际,依法制定城市管理区域内的门楣广告设置三大条件,即:一是设置门头招牌应内容文明健康、语言文字规范、外形整洁美观、设置安全适度,照明设施齐全,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二是设置门头招牌不得遮挡建筑物门窗,不得影响建筑物采光、通风、消防等正常功能的使用,相邻招牌不留缝隙;三是门头招牌设置者负责在设置和使用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破旧残损的门头招牌,应及时进行维修翻新,保证行人和周边环境安全。
一直以来,县政务服务中心城管窗口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审批前严格审查申请材料,详细询问相关情况,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申请一律要求整改;审批中与相关单位、部门紧密联系,落实现场勘查情况,消灭相关安全隐患;审批出件时,再三对申请人讲述安全要求,时刻将安全要素贯穿审批全过程,坚持每件必查安全要素,每件必讲安全生产,使“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深入申请人的意识。今后,城管窗口将继续规范各项行政审批,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做到安全生产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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