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泽建设有限公司、宣城国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宁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发包条件
本项目旌德县3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EPC已由《宣城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209-341800-04-01-833523》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旌德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发包人为旌德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发包人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发包,请上述邀请企业积极参与本项目交易。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建设概况:本工程为旌德县3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EPC,项目为旌德县3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二期项目,二期项目规划建设光伏发电容量约0.886MW,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二期涉及到的范围为政府办公楼、公安局。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包括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含设计基础排布)、屋面荷载鉴定报告、加固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2)施工包括:施工图范围内容的所有工作内容及屋面加固(公安局钢结构屋面)、设备采购供货、土建及安装施工(含计量表、施工用水、施工用电辅助工程等)、本工程内所有设备和系统的供货安装、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240小时安全稳定试运行(出具试运行报告)、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项目概算约为人民币389.4万元。其中单瓦控制价为单价4.4元/W.
2.2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为40日历天。
2.4工程交易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
3.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3.1响应单位须具备: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力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2)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
3.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使集中处罚权的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3.2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须明确联合体牵头方。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及分工,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须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交易文件的获取:
5.1、发包文件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3日15时00分。
5.2、地点:安徽华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招标部(旌德县经济开发区篁嘉园区篁嘉大道5号)。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所需资料购买发包文件,否则不具备投标资格,发包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5.3、报名资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持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话18905633090确认报名,并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6.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交易保证金。
7.交易时间及地点:
7.1、交易时间:2023年4月3日15时00分。
7.2、交易地点时间:安徽华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8.响应文件的递交
8.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8.2响应单位合法有效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应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安徽华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由代理机构项目统一接收。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发包单位拒绝接收。
9.联系方式
发包单位:旌德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856371016(办公电话)
代理机构:安徽华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905633090(办公电话)
旌德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