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不断提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质量,切实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旌德县民政局多措并举全面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
选好照料人员。在充分尊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本人意愿的基础上,优先就近选择关系密切的亲友、邻居或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为照料服务人。将性别、年龄、照料对象等因素考虑之后,对无法落实照料服务人员的,及时纳入集中供养。
明确照料责任。组织监护人、被监护人、各镇、村(社区)、照料服务人签订“四方”协议,明确照料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职责,规范照料服务行为,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落实落细。
强化服务监管。建立定期探访机制和评价考核机制,以上门巡访为主,或采用电话问候等方式每月至少开展1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探视巡访服务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了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状况和需求,检查照料服务落实情况,动态掌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健康状况、精神状态和基本生活保障情况等。对探访发现的问题和特困人员的服务诉求,及时与照料服务人进行沟通,督促其及时改进。
提升服务水平。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广住院护理保险,同时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为分散供养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等服务,确保“平日有人照料、生病有人看护”。
今年以来,累计拨付照料服务资金23万余元,有效保障分散供养特困对象的基本生活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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