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旌德县公管局采取措施,不断拓展监管的广度,将管理的触角向标后延伸,加强标后跟踪监督,推深做实招投标领域全过程监管,着力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规范履约。
开展中标约谈,强化履约承诺。在项目合同签订前组织约谈中标企业,签订中标履约承诺书,明确关键人员到岗履职、禁止转包、违法分包等履约情形,提前警示、督促投标人要做到诚信履约。已开展约谈9人次。
建立考勤制度,杜绝违法转包。严格要求施工企业按照中标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诺到岗的人员进行打卡考勤,防范转包、挂靠等违法情形的发生。
强化协同监管,健全信用体系。制定《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标后履约联合检查实施办法(试行)》,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每季度至少一次对重点工程项目履约情况开展现场联合检查。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同步归集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合,为之后项目交易应用提供依据。对一些重大项目,会同县有关行业监督部门对项目不定期进行检查,筑牢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两场联动、诚信联建”的管理体制。
强化信用应用,净化交易环境。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对失信法人和从业人员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针对项目在招标及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约谈相关负责人要求限时整改,作记分处理。今年以来,对11家公司作出记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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