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新闻

旌德强化公共资源交易“三单”管理促规范

发布时间:2022-10-31 08:20 来源:旌德县数据资源局 作者:张吉顺 浏览:
【字体大小:

为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水平,旌德县日前出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三单”工作制度,进一步厘清各环节主体责任,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公共资源交易高效、规范、有序运行。

明确范围,压实主体责任。该制度明确,实施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招标人、代理机构、中标人,标后履约监管过程中监理、项目负责人等考勤人员。“三单”工作制度,是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有效抓手,是对当事人工作行为的提示提醒,促进监管前置化、细微化,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各方行为规范。

细化措施,实行清单闭环。“三单”,即工作提示单、工作整改单、工作督办单。工作提示单。按照招标人主体责任要求,对在招投标各环节中,未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人,做出工作提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回复报告公管局。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制定、业主评委参与评标、合同签订、标后履约监管等。工作整改单。针对各方责任主体,在上级通报批评或标后异议处理、履约检查发现问题,做出整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推送数据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异议处理不到位、被市级以上部门通报批评等。工作督办单。主要针对工作提示单、工作整改单,相关责任者办理不及时,效果不到位,进行跟踪督办。同时,根据上级要求,性质较为严重、办理比较紧急的,进行即时督办。对督办单达不到要求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依规操作,务求工作实效。严格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文件规定,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及时提醒、精准提示,保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严肃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有力有效运用“三单”推进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水平,明确工作责任,营造全县公共资源交易良好氛围。

目前,该县公共资源交易已制发工作提示单7份、工作整改单2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