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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话民生】民工受伤难维权 法援助力解其烦

发布时间:2022-10-09 11:00 来源:旌德县司法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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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3日,农民工张某来到旌德县法律援助窗口申请援助,值班律师接待了张某,张某递交了法律援助相关的申请表,请求维护其工伤赔偿的合法权益。原来张某经人介绍在旌德某机械有限公司上班,具体从事打磨清砂工作,并签订了劳动合同。

2021年6月8日,张某在公司车间打磨铸件时被铸件砸到左脚致左脚拇指受伤,被认定为工伤。

2021年8月3日,受援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各项补助等待遇一直未支付,因张某是家庭主要劳动力,因受工伤家庭经济陷入困境。介于该案属于务工人员工伤赔偿案件,经审查属于援助范围,且属于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工作人员开通绿色通道,当场受理申请,并指派当日值班律师承办该案。

旌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了张某与某机械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的劳动仲裁,经仲裁裁决支持了受援人的仲裁请求。后公司以裁决错误、缺乏事实等为由提起诉讼,一审判决支持了受援人的请求。该案在二审中,考虑在疫情期间公司停产、经营困难等因素,受援人放弃部分补偿,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2022年9月15日,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张某各项工伤待遇,至此,该案经过调解结案,张某终获工伤赔偿。

旌德县法律援助中心在积极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的同时,为符合法律援助的劳动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人身损害赔偿的务工人员,开辟绿色通道,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让务工人员及时获得法律援助,为保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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