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新闻

兴隆镇:“三制度”确保采伐迹地更新

发布时间:2022-06-08 08:36 来源:兴隆镇政府 作者:周晶晶 浏览:
【字体大小:

今年以来,兴隆镇林业站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建立落实多项采伐迹地更新保障制度,确保森林资源利用可持续发展。

建立采伐监管制度。该镇林业站落实专人对伐区进行监督管理。把好作业设计,对受理后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林木采伐主体,核实采伐地点、树种、面积、采伐方式等,对采伐情况进行抽查,防止批少砍多,批东砍西。

建立更新保证制度。林木采伐采取皆伐方式的,与采伐主体签订迹地更新造林协议,明确迹地更新主体责任,保证在采伐的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并达到更新造林要求,做到“采伐一片,更新一片,复绿一片”。

建立限额挂钩制度。对未完成迹地更新任务的采伐主体,严格按《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暂停核发林木采伐许可。对未能完成迹地更新的行政村,按未更新比例扣减次年森林采伐限额分配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