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隆镇林业站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建立落实多项采伐迹地更新保障制度,确保森林资源利用可持续发展。
建立采伐监管制度。该镇林业站落实专人对伐区进行监督管理。把好作业设计,对受理后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林木采伐主体,核实采伐地点、树种、面积、采伐方式等,对采伐情况进行抽查,防止批少砍多,批东砍西。
建立更新保证制度。林木采伐采取皆伐方式的,与采伐主体签订迹地更新造林协议,明确迹地更新主体责任,保证在采伐的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并达到更新造林要求,做到“采伐一片,更新一片,复绿一片”。
建立限额挂钩制度。对未完成迹地更新任务的采伐主体,严格按《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暂停核发林木采伐许可。对未能完成迹地更新的行政村,按未更新比例扣减次年森林采伐限额分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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