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上午,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联合检察院、法院在徽水河鲤鱼滩河段开展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
在徽水河鲤鱼滩河段,县农水局执法人员对非法捕捞侵权行为人事先准备的细鳞斜颌鲴鱼苗的数量和质量进行了鉴定,随即由当事人将鱼苗投放到河流中。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刘成瑛介绍,此次增殖放流是非法捕捞侵权行为人履行法院判决,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的重要举措。活动中共放流鱼苗1.2万余尾,旨在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对徽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进行修复,提高群众生态保护意识,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下一步,县农水局将继续加大非法捕捞案件查处力度,防止以行代刑、有罪不究、降格处理等现象发生,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全力保护国家生态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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