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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四个“第一”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

发布时间:2022-03-22 08:22 来源:旌德县民政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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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充分发挥城乡特困供养工作在兜底保障工作重要作用,以快速高效的服务,实现困难群众满意度100%。

供养申请“第一”时间受理。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特困供养申请人在村(居)委会的协助下,将申请材料提交至镇政府,镇政府工作人员即可开展系统核对、入户调查、公示和联审联批会议,通过简化程序,全过程只需20个工作日即可完成。

供养资金“第一”时间发放。特困供养资金通过按月社会化发放,每月及时将供养资金直接拨付到供养对象指定银行账户。2021年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789.69万元,护理补贴资金8.28万元。

供养需求“第一”时间响应。在日常走访探视过程中,针对部分散居供养对象尤其是失能、失智、高龄对象等有集中供养需求的,第一时间为他们办理入住养老机构的手续。2021年累计新增集中供养对象8人,集中供养对象达204人。

其他救助“第一”时间转介。依托各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窗口,为有医疗、受灾等其他救助需求的特困供养对象及时提供转介服务。2021年累计为特困对象实施临时救助4人次,转介医疗救助337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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