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26号)精神,方捷等2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2018-2020年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姚小俊等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2017-2019年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经审核,拟给予方捷等3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功奖励。
现将拟记功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4日—11月28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记功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向旌德县人社局反映。
联系电话:0563-8603970
附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记功人员名单
附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记功人员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1 |
县经开区 |
方捷 |
2 |
县政府办 |
李秀华、姚小俊(2017-2019年度) |
3 |
县教体局 |
吕绍青、苏晖、王晓娣、桂米鲜、梁秀琴、陈冬冬、陈敏、汪坤、杨丽、王红明、汤辉、程音光、郑家园 |
4 |
县财政局 |
吴海军、吴国清(2017-2019年度) |
5 |
县人社局 |
张光兴、王玉顺、邹飞 |
6 |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
汪金兰 |
7 |
县卫健委及下属事业单位 |
郑周全、杨笛 |
8 |
县孙村镇卫生院 |
钟英姿 |
9 |
县妇幼保健院 |
江向阳(2017-2019年度) |
10 |
兴隆镇卫生院 |
戴庆(2017-2019年度) |
11 |
县文旅局 |
方向竑 |
12 |
县交运局 |
鲍本健、杨靖(2017-2019年度) |
13 |
县住建局 |
吴玉芳 |
14 |
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 |
程学军 |
15 |
县林业局 |
龚绘宇、强勇华(2017-2019年度)、戚新红(2017-2019年度) |
16 |
兴隆镇政府 |
王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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